关于2025年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及课题负责人:
按照吉林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5〕8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课题及延期课题,“2025年度下半年申请结题课题汇总表”(包括延期课题)(见附件3)。按照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延期课题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否则予以撤项。
二、验收材料
1.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申请书(附件1);结题研究报告(参考附件5);研究成果;2025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影响因子)(附件4);延期课题需提交获批的“变更申请表”。
2.按照省高教学会要求,验收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不需要纸质材料;每项课题总文件夹以“序号+学校+主持人”命名(序号按照附件3),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如,**+结题验收书)命名。
3.若2023年度课题不具备结题条件,需提交“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报省高教学会批准。
4.结题验收材料需要“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可自行到教务处220室加盖。
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延期结题课题)。
三、上交材料时间
11月21日前,由学院统一交电子版材料与评审费,学校统一上报省高教学会。
另,请各课题负责人仔细阅读“关于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6)及“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吉高学会〔2022〕10号)”(附件7)中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以免影响结题验收。
学校联系人:王立华 电话: 7228 邮箱:114190227@QQ.com
省高教学会联系人:姚一鸣 刘 洋 电话:0431-85389778
附件:1.2025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2.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
3. 2025年度下半年申请结题课题汇总表
4.2025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
5.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6.关于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7.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
教务处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