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届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制管理办法(修订)》,各专业负责人将于本学期末任期届满,现组织开展新一届(2025-2029)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说明如下:
1.专业负责人一般聘期为4年(2025-2029),期满须重新聘任。
2.每个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系正副主任兼任,多于1个专业的系,专业负责人可由专业教师担任),人选由学院推荐申报,学校审定后批准发文。
3.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考核管理与工作待遇按照东电教字〔2021〕10号文件要求执行,专科专业负责人不再更换。
4.《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申请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3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主教212)。
附件:1. 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电教发〔2021〕10号
2.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