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执行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编教材和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2025版培养方案,促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5版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所有课程(环节),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
二、修订原则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 牢固树立课程思政理念。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教学大纲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3.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按照最新专业认证标准以及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做到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相对应,注重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4. 以2025版培养方案为依据。根据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和能力实现矩阵来制定教学大纲,落实立德树人、学生中心、课程思政、突出能力等重要任务的实现。
5.要与教学内容改革结合起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对课程合理定位并对教学内容合理取舍。优化课程内容、明确实践环节要求,淘汰不利于人才培养的内容,为学生提供符合实际需求的教学内容。
⒍要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优先选用近5年出版的国家优秀教材、规划教材以及高质量教材;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
三、教学大纲应包含的基本内容
请参照“教学大纲模版(2025版)”
四、具体要求
⒈对于通识教育课,制订教学大纲时要参照教育部制订的该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得低于基本要求。
⒉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制订教学大纲时可以参考国家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拟订的教学大纲。
⒊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应与2025版培养方案相一致;学时不相同的同一名称课程应根据学时分别编写。
⒋课程(环节)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中心)负责制定。对于交叉课,设课学院(中心)与开课单位应相互沟通,编制出符合专业要求的教学大纲。
5.有实验内容的课程,需将实验内容体现在教学大纲中。
五、工作安排
1.统一部署。各学院(中心)要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教师大会,统一部署教学大纲修订工作。明确每门课程第一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成员,原则上应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五年以上从教经验)的教师执笔起草教学大纲;选取一所同类型高水平大学的课程进行对标,组织研讨,系统编写修订。
2.充分论证。教学大纲编写完成,各学院(中心)要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论证、评审。论证专家须包括学院负责人、专业带头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相关核心课程团队负责人。
3.学校评审。学校将另行组织专家对教学大纲进行抽检评审。
六、管理和实施
1.教学大纲是组织课堂教学的依据,属于基本教学文件,由教务处和学院(中心)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更改;
2.经批准执行的教学大纲,课程组所有任课教师必须遵循,并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备课、安排教学进程和授课;
3.各学院(中心)负责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情况,确保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
4.教学大纲调整和修订应由课程所属学院(中心)执行,新编制的教学大纲经批准后生效;
5.教学大纲批准使用后由学院(中心)负责保管,教务处备案。
七、注意的问题
本次修订教学大纲请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编写,保证样式协调一致,注意“课程基本内容”分为“基本要求、教学重点、教学难点”三部分。
八、时间安排
请将课程(环节)教学大纲电子版于9月30日下班前,通过OA报送。
附件:教学大纲模板(2025版)
教务处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