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5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范围
所有2025级招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答辩时间
2025年6月27日—7月1日
三、审核安排
答辩审核分为两组,理工科专业组和非理工科专业组,各学院院长作为审核专家参加本组答辩审核。
1.答辩以学院为单位,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
2.答辩人: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参加人: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3.答辩程序:
(1)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汇报
每个学院对学院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进行汇报,主要包括学院修订的总体情况、具体做法、取得的效果等。每个本科专业(含专升本、单招)按顺序分别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支撑矩阵,课外培养安排以及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等进行汇报(要求使用PPT汇报)。
(2)答辩
专家质疑,汇报人答辩。
(3)专家组评议
根据各专业的工作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质量,按照百分制评定各专业的成绩,并对专业的特色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给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4.答辩地点及时间:思成会议厅,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答辩人及参加人员按答辩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准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纸质版各一式10份(文科8份)供评审专家审核。
四、答辩审核要求
1.培养目标。各专业要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在充分调研校友、用人单位及社会需求状况,考虑学科专业特色及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相关行业标准等,科学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清晰明确。
2.毕业要求。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接岗位(群)入职要求和职业发展适应性,细化毕业生应该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要求,表述要明确、具体、可测,突出本专业核心能力要求。
3.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课程设置要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注重课程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科学性、先进性的有机结合, 能够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专业选修课程能够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课时比例应符合国标和专业认证要求。所有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应满足相应的支撑关系。
4.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能够有效支撑毕业要求。合理标注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支撑度,明确“强相关、中相关、弱相关”三组关系。
5.学分课时。严格控制总学分,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学分。合理安排周学时,确保学生有更多自主学习和自由探索的时间。
6.课外培养。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外培养环境,明确开课学期,细化各专业课外培养学分标准,促进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课外培养环节。
五、意见反馈及修订完善
1.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本次答辩过程的记录工作,综合分析专家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审核。
2.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25日下班前将2025本科(含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通过OA发给王立华老师或发送至邮箱114190227@qq.com(命名方式:学院+2025培养方案及修订说明)
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核心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论证工作,按时报送材料,并准备相关答辩事宜。本次答辩审核结果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5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时间安排
2.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评价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