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各学院根据校历确定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并在考试系统内进行期末考试的各项排考工作。考试周内的考试原则上每个班级最少安排2科,但最多不超过4科。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相互沟通,不要遗漏考试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7日-11月22日,完成期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监考教师的确定、安排及校对调整等工作。2024年11月25日发布正式期末考试安排。
2.各年级考试周内的课程考试须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0:30或下午14:00-16:00,其他时间段不要安排考试。
3. 部分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序 | 年级 | 考试科目 | 考试周 | 考试时间 |
1 | 2024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17周周六 | 2024年12月21日14:00-16:00 |
2 | 2024 | 大学英语 | 18周周日 | 2024年12月29日8:30-10:00 |
3 | 2024 | 线性代数 | 18周周六 | 2024年12月28日9:00-11:00 |
4 | 2024 | 高等数学A、B | 19周周一 | 2024年12月30日9:00-11:00 |
以上公共课分别由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在系统内完成各项考试安排,并在系统内为各学院分配监考教师数量,各学院须按照指定数量及时将监考教师名单分别反馈给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公共课考试时段内原则上各学院不要安排其他考试。
4.其他期末考试科目由相关开课院(系)负责在系统内完成各项考试安排,考试时间段的确定应遵循便于学生复习备考的原则,相同班级的不同考试科目原则上应至少间隔一天。对于非本学院开课的考试,应由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沟通,最终确定考试时间段,避免同一班级考试过于集中。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