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十一月份开展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2023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附件1)及2023年各类省级课题
2.中期检查时间:各学院中期检查时间可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自定,于11月22日前完成。
3.中期检查材料内容:中期检查表(附件3)
4.中期检查方式:采取学院自查+学校审核的方式。各学院组织人员检查课题进度,并向学校提交“中期检查情况说明”。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校级课题:2022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及延期课题;
2.省级一般课题:2022年和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以及延期课题,其中包括新工科、新文科、专项等类课题;由于2022和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均于2022年批准立项,均应参加2024年验收。
3.学会类课题:2022年学会类课题,课题负责人自行联系结题,结题后将结题证书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以免影响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验收课题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时间:
学院验收时间可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自定,于11月22日前完成。
(三)验收材料:
1.校级课题
⑴结题验收书一式一份(见附件4、5);
⑵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一份(附件6);
⑶课题验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必须按照提供材料目录装订(见附件7);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委托学校验收,与校课题验收方式相同,验收专家应有校外专家一人)
⑴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一份(参考附件11);
⑵课题验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必须有目录并装订成册(参考附件7)
⑶结题验收书一式一份(附件10);
验收材料装于一个材料袋中,并在材料袋上注明材料明细(参考附件9)。
(四)验收方式:
校级教改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
1.采取学院验收+学校审核的方式。
2.结题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其中非本院专家至少1位(若有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需要至少1位校外专家)。
3.验收专家组应给出课题验收意见(自拟提纲参考附件8、附件12)。
4.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学院验收材料。
(五)课题延期:
如果课题不能参加结题,负责人须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应有学院意见),核准后方可实行;参照省教研课题管理办法,课题只允许延期一次,已申请延期的课题必须参加验收。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11月21日-12月22日
2.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第一教学楼212),
联系人:王立华,
咨询电话:7228
附件:
1. 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名单
2. 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验收名单
3. 学校教学改革研究改课题中期检查表
4. 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
5. 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填写说明
6. 研究报告参考模板
7. 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佐证材料要求
8. 校级课题验收专家组意见参考提纲
9.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验收材料袋封面模板
10.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一般课题)
1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12.省级课题验收专家组意见参考提纲
13.课题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