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本科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东电教字[2012]34号)的规定, 2023级本科生中品行优良、无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通过本专业培养方案第一学年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无首次考试不及格科目,且各专业必修课程考核学分绩点排在本专业前5%的学生,可申请重新选择专业。
现将学分绩点符合重新选择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统计表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成绩情况及品行表现。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9月4日16:00前到教务处教学过程管理室(221室)核对。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于9月4日11:30前进qq群566423019,布置重新选专业事宜。各学院请于9月4日11:00前,将本院转专业申请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交于教务处教学过程管理室(221室)。
附件:1、各专业学分绩点符合重新选择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
2、转专业申请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