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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0:48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各学院:

各学院根据校确定本学期期末(第19-20周)考试课程,并在考行期末考试的各排考工作。周内的考每个班最少安排2科,但最多不超4科。学院教学秘相互沟通,不要漏考安排将本学期期末考安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

1.各学院于20231113-1124日,完成期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教的确定、安排及校对调整等工作20231127日发布正式期末考试安排

2.各年级考试周内的课程考试须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0:30或下午14:00-16:00,其他时间段不要安排考

3. 部分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

考试科目

考试周

考试时间

1

2023

思想道德与法治

18周周六

202312238:30-10:30

2

2023

大学英语(本科)

18周周日

202312248:30-10:00

3

2023

线性代数

19周周二

202312268:30-10:30

4

2023

高等数学AB(本科)

19周周五

202312298:30-10:30

5

2023

英语(专科)

18周周六

2023122314:00-15:30

6

2023

高等数学(专科)

20周周二

2024128:30-10:30

以上公共课分由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学院负责在系内完成各安排,并在系各学院分配考教数量,各学院按照指定数量及考教单分别馈给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外国学院。公共课考试时段内原则上各学院不要安排其他考

4.其他期末考科目由相关开院(系)负责在系内完成各安排,考试时间段的确定循便于学生复习备考的原,相同班的不同考科目原至少一天。对于非本学院的考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沟通,最确定考试时间段,避免同一班级考试过于集中

各学院按照以上工作要求,按完成期末考的各工作,保期末考行。

务处

 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