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教学检查实施办法》(东电教发〔2020〕21号文)规定,结合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和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分为教学单位自检和学校集中检查两个阶段。
二、时间安排
1. 教学单位自检时间:11月6日—11月17日
2. 学校检查时间:11月20日—11月24日
三、检查内容
1.本学期拟解决突出问题
(1)本学期拟解决突出问题实施方案;
(2)本学期拟解决突出问题实施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
2.教学研究活动
(1)教研计划;
(2)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支撑材料。
3.听课档案
(1)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听课情况;
(2)系(教研室、教学部)领导听课情况;
(3)教师互相听课情况。
4.学生评教
(1)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召开情况;
(2)学生对教学方面的反馈意见、相关处理结果及汇总表。
5.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
(1)课程设计检查采用抽查的方式,抽查名单另行通知,指标参见《东北电力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东电教字[2010]4号);
(2)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检查,检查范围为2023届毕业生论文等材料,学院提供清单,学校现场抽查。
6.实习教学过程管理
(1)以专业为单位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规划;
(2)校内外实习教学情况(提供材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日记本、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单、实习总结等),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7.课堂(实验)教学质量评比
(1)课堂(实验)教学质量评比计划;
(2)按评比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
8.教学秩序检查
(1)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
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日常教学秩序检查情况
a.落实思政课程或课程思政情况;
b.日常教学秩序检查计划;
c.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检查记录;
d.教师教案检查记录;
e.学生出勤、作业批改、答疑等情况记录(可提供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
f.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9.实验教学过程管理工作
(1)所有实验教师工作日志;
(2)学生实验记录簿(每个实验室三份);
(3)实验课教研记录簿;
(4)实验教学计划任务书;
(5)每个实验室提供一个自然班的一个完整实验项目实验报告;
(6)实验教学档案检查记录及整理归档情况说明;
(7)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课听课情况及汇总;
(8)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10.教案抽查(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11.自检计划及总结
(1)自检计划
请于11月17日(星期五)11:00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主楼211室)。
(2)自检总结
请于11月17日(星期五)11:00下班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主楼211室)。
12.本学期新进教师助课及导师指导情况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助课教师名单,包括:教师姓名、性别、工号及报到时间;
(2)提供以上四个学期《东北电力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实践培训计划报告表》;
(3)提供本学期青年教师教案2份、助课笔记;
(4)按助课工作检查评分指标体系,自查并汇总以上四个学期助课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注:1.指导老师对助课老师的指导小结,每月一次;2.学院对新入职教师助课培养情况的检查记录,包括指导教师和助课教师两个方面,每月一次;3.学院助课考核管理办法)。
13.学院督导工作
(1)学院督导工作计划;
(2)按计划开展的工作及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评建工作是本学期重要的工作,学期教学检查是落实评建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对学院落实本学期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材料的有力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做好所有教学材料的准备。
2.各单位要以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标准,做好学期教学检查的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工作部署,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3.学期教学检查是各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评比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掌握本单位教学工作的状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圆满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材料的准备工作,为学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