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课题负责人:
吉林省高教学会启动了2023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请参照《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3]9号)准备材料。
一、验收范围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课题及2020年度延期课题(见附件1),按照省高教学会管理办法,课题仅能延期一次,请未结题负责人务必参加验收。
二、验收材料
1.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申请书、结题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研究成果(限5项以内),2023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影响因子)(附件3);延期课题需另提交获批的“变更申请表”。(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2)
2.按照省高教学会要求,验收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不需要纸质材料;每项课题总文件夹以“序号+学校+主持人”命名(序号按照附件1),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结题验收书”等)”命名。
3.若2021年度课题不能结题,需提交“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高教学会”,并报省高教学会批准。
4.“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可到教务处加盖公章。
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延期结题的课题)。
三、上交材料时间
11月23日上午前,上交电子版材料,学校统一上报省高教学会。
另,请各课题负责人仔细阅读“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关于结题材料的要求,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以免影响结题验收。
学校联系人:王立华 电话: 7228 邮箱:114190227@QQ.com
省高教学会联系人:刘洋 庞俭琨 电话:0431-85389778
附件:1.2023年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
2.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3.2023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影响因子)
教务处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