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已结束。按照学校重修管理办法,重修人数达10人以上的课程,重修单独组班上课,上课学时为原学时的二分之一;而重修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重修课程,根据学院教师要求,自本学期起,采取跟班上课方式重修,故请开课学院提供相应课程跟班重修时段,与重修学生沟通并由其选择确认后,在重修课表备注栏注明跟班重修时段,同时通知老师和学生对接重修上课事宜。
通识教育课(普通教育课)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法定节假日不安排课程,四、六级考试12月16日不安排课程);重修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通识教育课由教务处负责排课,其它课程由开课院系负责排课。同一门课程或学时相近的课程要尽可能能安排在同一时间上课;所有重修课程的安排要避免与学校正课安排冲突;其次开课对象超过一个专业以上的课程,各院系需进行沟通,也要避免冲突。各学院编排重修课程时,原则上要按照教务处指定教室排课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标记(也可视人数安排在学院的教研室、实验室等场所上课)。教务处负责安排的课程已排出上课时间,上课教师和教室由学院安排。由各院系负责安排的课程从第六周开始上课。重修课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6日报教务处。
重修课程见附表1;重修课表格式请见附表2(附表2所列课程为教务处所排课程,各院系排课时请勿与其冲突);各院系排重修课教室请见附表3。
(注:附表1重修课程为学生首报名情况,根据学生交费情况会有调整,请各院系安排重修考试时,于考试前一周到教务处主页“重修安排”中下载重修报名有效名单,按此名单安排考试)
教务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