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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师教学标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3:57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各学院:

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启动“十四五”校级教学名师、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标兵考核工作以下简称为“名师”和“标兵”)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 2023年、2024年度考核。

    (1)当年承担本专科课程讲授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年在学校(学院)范围内讲授示范课或作教育教学改革报告2次。

    本学期公开示范课工作安排如下:

    凡在附件4中教室上课的名师和标兵,须报6次公开课时间备选(第2周后),教发中心将统筹安排2次课(线上公开示范教学,教师正常上课即可)。报送时间8月26日前。

  2. 2024年12月年度考核时,教学改革立项和教改论文发表。(至少完成1项)

  3. 2025年12月任期考核。《东北电力大学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名师和标兵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教学工作。在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12月初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十”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标兵考核表(附件23),并按照内容提供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提供本人任期内(2023.04-2025.11)主持承担的教改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审批文件复印件。

    2.提供任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教改论文PDF文档并录入业绩管理系统论文录用通知书无效。

    3.提供本人任期内每年开展教育教学报告或示范课的相关照片及新闻报道的网络截图

    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点:一教211室

    联系人:刘冬云  联系电话:7367

     

    附件1“十”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标兵名单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十”校级教学名师考核表

    附件3东北电力大学“十”校级教学标兵考核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8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