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各学院根据校历确定本学期期末(2020级考试周为第19周,2021级、2022级考试周为第18周)考试课程,并在考试系统内进行期末考试的各项排考工作。考试周内的考试原则上每个班级最少安排2科,但最多不超过4科。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相互沟通,不要遗漏考试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30日-6月5日,完成期末考试计划的设置(期末考试计划名称统一设置为“××学院第××周考试计划”的形式)、排考任务的确定、考试时间的确定、监考教师的确定及校对调整等工作。2023年6月6日发布正式期末考试安排。
2.各年级考试周内的课程考试须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0:30或下午14:00-16:00,其他时间段不要安排考试。
3.2022级《高等数学》(本科)考试安排在第18周的周一上午8:30-10:30进行,2022级《大学语文》(本科)考试安排在第18周的周四上午8:30-10:30,2022级《高等数学》(专科)考试安排在第18周的周二上午8:30-10:30,2022级《英语》(专科)考试安排在18周的周四下午14:00-16:00。分别由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在系统内完成各项考试安排,并在系统内为各学院分配监考教师数量,各学院须按照指定数量及时将监考教师名单分别反馈给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外国语学院。《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考试时段内各学院不要安排其他考试。
4.其他期末考试科目由相关开课院(系)负责在系统内完成各项考试安排,考试时间段的确定应遵循便于学生复习备考的原则,相同班级的不同考试科目原则上应至少间隔一天。对于非本学院开课的考试,应由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沟通,最终确定考试时间段,避免同一班级考试过于集中。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