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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5:11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各学院:

请各学院根据校历确定本学期期末(期末考试周为19周)考试课程,并在考试系统内进行期末考试的各项排考工作。考试周内的考试原则上每周每个班级最多不超过2科。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相互沟通,不要遗漏考试安排。现将使用系统进行期末考试安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说明。

1. 期末考试计划名称统一设置为“××学院第××周考试计划”,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26日前完成期末考试计划的设置、排考任务的确定、考试时间的确定、监考教师的确定及考表校对等系统操作工作。2021年11月29日发布正式考试安排。

2.为合理安排考试,现将期末考试周从周一至周五划分为10个时间段,即: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00,各学院可根据课程结课情况选择以上时间段安排考试,其他时间段不要安排考试。

3.部分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序

年级

考试科目

考试周

考试时间

1

2021

线性代数

17

2021年12月26日14:00-16:00

2

2021

高等数学A、B(本科)

18

2021年12月29日13:00-15:00

3

2021

思想道德与法治

19

2022年1月4日14:00-16:00

4

2021

大学英语(本科)

19

2022年1月6日14:00-16:00

5

2021

高等数学(专科)

18

2021年12月29日8:30-10:30

6

2021

英语(专科)

19

2022年1月5日8:30-10:30

请开课学院在系统内完成各项考试安排,并在系统内为各学院分配监考教师数量,各学院须按照指定数量及时将监考教师名单反馈给相关开课学院。以上公共课考试时段内各学院不要安排其他考试,以免冲突。

4.其他期末考试科目由相关开课学院负责在系统内完成各项考试安排,考试时间段的确定应遵循便于学生复习备考的原则,相同班级的不同考试科目原则上应至少间隔一天。对于非本学院开课的考试,应由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沟通,最终确定考试时间段,避免同一班级考试过于集中。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