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1]18号),学校组织推荐申报课题工作。
一、申报类别及层次
1.申报类别: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两大类,其中专项课题包括思政专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四新”建设专项(参见说明)
2.申报层次:普通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个层次;思政专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四新”建设专项为一般课题。
二、立项问题说明
推荐课题应参考《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立足学校教学改革发展,适应教育改革新形势,突出学院优势特色,课题名称由申请者自拟。
1.普通课题:
各学院从2020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择优推荐1项申报,项目须明确申报层次(重点或一般),由学校审核后进行网络申报。为符合省级课题立项要求,申报人可以参照《指南》适当调整原校级课题题目及研究内容,但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
2.思政专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四新”建设专项: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相关学院按照2020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2.已列入省级立项的课题,不再予以立项;有未结项省教学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3.课题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报书填写要求
1.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起止时间应为2021年至2023年。
2.课题组成员3-7人(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研究。
3.成果形式:论文、研究报告为必填成果形式,其他成果形式根据具体研究内容填写。
4.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课题结题除完成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以外,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1年7月8日。
2.申报程序:
(1)各单位将推荐课题按类别进行排序,并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额。
(3)经学校初选推荐省级的教改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推荐项目申请人需注册并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完成填报项目申报信息。
(4)学校对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3.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王立华 办公电话:7228
电子邮箱:114190227@qq.com。
附件:
1.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目录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
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5.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6.2020年校级教改课题名单
教务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