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第20教学周和第19教学周分别为2019级和2020级学生的小学期,请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方案中设置小学期教学任务的专业,请按照相应的教学任务执行。
2、未在培养方案中设置小学期教学任务的专业,从培养学生能力、提高素质角度,按照培养方案中的课外培养计划表,开展相应的课外培养活动。
3、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22日前,将小学期教学任务和课外培养活动的具体安排,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报送教务处刘海燕老师(主楼220)和教学质量监控与 评价中心杜文军老师(主楼211)。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