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吉教高[2020]25号)精神,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有效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和《东北电力大学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东电教发〔2020〕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课程为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等(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除外),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是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3.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4.申报课程应满足“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的各项条件。
5.申报限额:本次遴选推荐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5项,以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单位报1项。
二、工作程序
(1)学院(中心)组织相关课程填写《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建设)课程申报书》,对标示范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院内遴选推荐工作,并以学院(中心)为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及附件材料一套交至教务处(主楼211),同时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14339185@qq.com。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开展评选,排名前5的项目推荐为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其余项目依据评选情况立项为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并按照《东北电力大学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培育,择优遴选推荐,明确课程负责人,科学组建课程团队,做好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为课程思政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杜老师,联系电话:0432-64806462。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建设)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