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课堂(实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比办法(修订)》(东电教字[2006]33号)的要求,现开展学校2019-2020学年课堂(实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比的总结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的课堂(实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比工作进行总结,并于8月26日前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211室(电子版发徐涵思老师)。具体要求如下:
1、总结材料包括两部分:(1)评比总结;(2)评比结果(可参考附表1格式填写),(3)拟推荐优秀教师学年授课情况(可参考附表2格式填写)。
2、推荐比例: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不多于参评人数的20%(其中学年内在数字化教学平台开设并使用544核心课程教师不少于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人数的50%),实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5%。
3、按照“办法”要求,各学院须对本院参评教师的参评资格进行预先审核。
4、按照《东北电力大学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方案》的规定,获得2018-2019学年“教学质量保证优胜单位”称号的部门,在此次评比中可将推荐课堂、实验优秀教师比例各上调5%。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教务处
20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