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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双语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7:12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东电教字[2011]26号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促进双语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

双语教学是指将母语外的另一种外语言直接应用非语课程教学,并使语与学科知识同获取的一种教学模式。双语教学课程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融外语与科知识教学于一体,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著,具有鲜明特色和辐射推广作用。在教材使用、课堂讲授与讨论、作业、报告、考核等教学环节中外语和汉语并用,以外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双语教学课程需满足下述条件:

1、教材原则上应是近3年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可以是外文图书或中文图书。

2、在课堂讲授和讨论中,教师以外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其中外语授课课时应不低于该课程总课时的50%。

3、考核用外语命题。

二、双语教学授课方式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师可采用以下两种双语教学授课方式:

1、全外语教学。

2、部分外语教学(外语教学占总课时50%及以上),全外文板书。

三、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与管理

1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经院(系)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批后开设,不得随意开设。

2实施双语教学教师资格认定。担任双语教学的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及以上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或在国内接受过有关外语强培训,具有扎实的专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秀,有讲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每学期由课程所属院(系)根据双语教学教师的基本条件及双语教学讲课(试讲)情况,审查认定双语教学的教师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能采用双语教学。

3、双语教学课程要注重双语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高双语教学水平;注重教学方法和段的灵活运用;重精心选择教学内容与教材;促进学生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及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

4、考虑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实际接受能力,应对选择双语教学课程的学生的外语水平有所要求,双语教学建议小班化授课,以保证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5、为保证双语课程教学质量,一名教师一学期原则上最多只能讲授两门双语教学课程。

6、双语教学课程所在院(系)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双语教学的师资严格审查,确保师资质量,并加强对双语教学的课堂教学、作业、考试及教材选用等环节的管理与监控,要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双语教学的实施效果。

7、学校教学督导组定期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检查听课,对于教学效果差的课程限期整改或停止双语授课。

8、双语教学教学工作量原教学工作量基础上增加50%,班授课可增加100%。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