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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6:06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东电教发〔202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扩大学生专业学习自主权、选择权,规范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东北电力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来华留学生)主修专业的转专业工作。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学生自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专项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招生就业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学校专项组负责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指导,研究制定学校转专业相关政策、审定转专业方案、审议转专业相关事宜,指导监督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学校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组”)。学院工作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等组成,人数一般5-7人。学院工作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日常事务的组织领导,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学院相关专业接收转入的准入标准、审核拟转入学生申请资格、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教学安排等工作。

第三章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二)我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三)第一学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在专业前20%(含)以内,且全部课程皆为首次参与学习;

(四)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有关要求。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申请互转;

(二)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等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

(五)体育和艺术类专业学生;

(六)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时与学校明确约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第四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秋季学期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第九条 各学院应根据教学条件和办学定位,科学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限制条件等信息。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并公布。

第十一条 学生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要求,结合自身学业情况、专业兴趣和特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申请转专业最多按序填报两个志愿。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第一志愿录取达到专业接收计划名额的,不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接收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按照第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学生转专业志愿、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并由学生处办理学籍变动。

第五章 学籍与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经接收学院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入。

第十四条 相关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接收工作。

第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申请毕业。转入前所修读课程由接收学院予以认定,所有已修读课程成绩均真实、完整记入成绩档案中。

第十六条 接收学院做好学生的课程衔接与学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完成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制订修读(课程补修)计划。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十八 本办法自2024级学生起执行。原《东北电力大学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实施细则(修订)》(东电教字201234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各专业接收转专业条件汇总表


序号招收专业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学分绩点排名要求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工学专业排名前5%
2智能电网信息工程080602工学专业排名前8%
3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工学专业排名前20%
4自动化080801工学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工学

6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3T工学

7会计学120203K管理学

8通信工程080703工学

9电子信息工程080701工学

10核工程与核技术082201工学

11软件工程080902工学

12测控技术与仪器080301工学

13应用化学070302工学

14储能科学与工程080504工学

15土木工程081001工学

16环境工程082502工学

17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工学

18智能科学与技术080907T工学

19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081002工学

20机器人工程080803T工学

21能源化学工程081304T工学

22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081305T工学

23工程管理120103工学

24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工学

25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工学

26机械电子工程080204工学

27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理学

28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理学

29统计学071201理学

30新能源材料与器件080414T工学

31金融工程020302经济学

3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管理学

33工商管理120201K管理学

34英语050201文学专业排名前20%(仅限此3个专业互转)
35日语050207文学
36思想政治教育030503法学高考选考科目须含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