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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6:51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东电教发〔202349

为了更好地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辅助作用,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多媒体课件的基本要求

1.多媒体课件设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反映教学过程和教学策略,体现教师的学术造诣、讲授思路、教学风格、教学经验等。课件内容的选择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与课程教学目的相适应,与使用教材相关联,能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于互动式教学

2.简单地将Word文稿或纸质教材显示在屏幕上,不属于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多媒体课件要有助于解决教学重点、难点、关键内容或文字教材、语言难以表述的复杂结构、运动过程、工作原理、工艺流程等问题,展示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图片、动画、视频等

3.多媒体课件在文本(字体、字号、色彩、内容等)、声音、图像、视频、动画等方面应满足有关技术规范,要保证视觉效果,做到画面清晰,动画连续,文字醒目,配音标准,切合教学主题,整体风格协调、操作简便、运行稳定。

4.多媒体课件应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注意吸收教改和科研的最新成果,不断加以改进和更新,使之更加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形成完整的课程内容教学体系。

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要求

1.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利用多媒体课件图文并茂、音像丰富、信息量大的教学优势,精心设计多媒体教学教案,把传统教学手段、教师个人特色和多媒体辅助教学有机地结合

2.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采用多媒体授课时,教师应站立讲课,用教鞭或电光笔指示屏幕上的内容,引导学生视线与注意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切忌教师坐在操作台前“照屏宣科”。

3.教师应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应提前调试教学课件,熟悉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4.运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在教学时一旦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一般不能终止上课,应尽量采用板书授课

5.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多媒体教管理办法,熟悉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保持操作台清洁,并于课后自觉关闭设备。

实行校、院分级管理制度

1.实施校、院分级管理的多媒体教学准入制度

2.学院负责所有多媒体课程授课资格的审核、教学过程的检查和开展多媒体教学研究与建设、教学经验交流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信息化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多媒体教学的安排,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优秀课件评审、规章制度与教学条件建设。

4.为了加强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新任教师三年之内不能使用多媒体授课,如所授课程部分章节确需使用多媒体,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建立多媒体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1.各教学单位负责提高多媒体课程的教学质量,定期举办多媒体课件展评、多媒体教学公开赛、多媒体课程教学研讨会以及教学观摩等活动,加强对多媒体教学方法的研究与交流,不断推动多媒体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

2.学校和学院不定期对多媒体教学进行听课检查和调查,对学生意见大、教学效果差的多媒体教学,学院应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必要时学校和学院有权停止授课教师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3.信息化办公室及后勤保障部负责多媒体设备常规检查、维修及卫生等工作,保障多媒体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原《东北电力大学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东电教字200919)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