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教师教学竞赛
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东北电力大学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6月22日
东北电力大学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教师钻研教学业务,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规范教师教学竞赛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旨在促进教师备好每一门课,上好每一节课,引导教师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通过竞赛抓典型、树标杆,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章 竞赛层次及等级
第三条 结合教学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教师教学竞赛分为国家级(A类、B类、C类)、省部级(A类、B类)以及校级(A类、B类)三个层级:
1.国家级A类教学竞赛: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2.国家级B类教学竞赛: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最新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项目》(以下简称《统计项目》),且省级(或区域级)选拔赛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教育厅、工信厅、团省委等)组织的综合性教学竞赛(竞赛内容以课堂教学为核心,并结合教学设计、成果报告等综合评定成绩的竞赛)。
3.国家级C类教学竞赛: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最新发布《统计项目》清单赛事的单项目教学竞赛所获得国赛奖项。
4.省部级A类教学竞赛:省级政府部门(教育厅、工信厅、团省委)组织的省级综合性教学竞赛;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综合性教学比赛(《统计项目》清单外赛事);国家级A类教学竞赛省级选拔赛。
5.省部级B类教学竞赛包括: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单项教学竞赛(《统计项目》清单外赛事);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教学竞赛;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教育厅、工信厅、团省委等)组织的省级单学科或单项教学竞赛(如精彩一课、精彩教案等);以及吉林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省教学比赛。
6.校级A类教学竞赛:学校组织的吉林省教创赛及青教赛校内选拔赛、说课大赛等比赛。
7.校级B类教学比赛:学校组织的单项教学比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研究处理竞赛有关重要事项。工作小组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等部门共同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教师教学竞赛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学院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相关工作,包括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培训指导以及高级别赛事的选手选拔和资源条件保障等。
第四章 竞赛管理
第六条 学校设立教师教学竞赛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教师参加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见附表)。其他类别由各学院负责统筹。鼓励学院根据竞赛级别对参赛教师予以经费支持。
第七条 每年年初,经学校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当年度教学竞赛目录,各学院参照目录组织教师参赛。教学竞赛目录的来源如下: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当年最新发布的全国性高校教师教学竞赛项目。
2.当年初由各学院申报并经学校同意的全国性行业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教学竞赛。
3.当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教学竞赛。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八条 教师在高水平教学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由学校认定业绩绩点,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称评聘和博士津贴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仅认定总决赛成绩。同一赛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仅认定较高级别。
第十条 团体(团队)赛获奖教师仅前4名认定绩点,依照获奖文件或证书顺序分别按该赛事对应类别绩点的100%、80%、70%、50%予以认定。
第十一条 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竞赛,每位教师每年仅认定其最高奖项的2项竞赛绩点,其余奖项不予认定绩点。国家级A类竞赛及其省选拔赛不受此数量限制。
第十二条 “主办单位”的认定以赛事通知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须加盖公章)为依据。部分全国或吉林省各专业教指委无公章,署名主办单位处加盖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公章为有效。无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不予认定。
第十三条 各类教学竞赛奖项认定以官方公布名单为依据,仅认定前三等级奖项。设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视作一等奖,原一等奖、二等奖依次降格为二等奖、三等奖,原三等奖及以下奖项不予认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发布之日后的竞赛按此文件认定。
附表:东北电力大学教师教学竞赛支持政策
竞赛 类别 | 差旅费 | 制作费等 | 激励政策 |
国家级 A类 | 经校赛选拔进入省赛的教师(团队),支持差旅人数1人。进入国赛的教师(团队),支持2人差旅费。 | 进入国赛支持教学视频录制等经费2万元。 | 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博士津贴考核绩点认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
国家级 B类 | 进入国赛的教师(团队),支持1人差旅费。 | 无 |
省部级 A类 | 支持1人省内差旅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