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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教学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7:42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东电教字[2013]3号

为充分调动教学单位和全校教师从事教学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单位和教师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单位、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改立项、教学成果、精品课程、优秀课程、课堂(实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学生科技竞赛指导教师、优秀教材。

二、组织管理

教务处受理奖励范围规定的教学奖励申请并认证,经人事处核定后由计财处核发奖金。

三、奖励项目及标淮

1、教学质量优秀单位

1)教学质量保证优胜单位   5000元/单位

2)优良教风教学单位       3000元/单位

2、教学团队

1)国家级教学团队    10000元/队

2)省级教学团队       5000元/队

3)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3000元/队

3、教学名师

1)国家级教学名师    30000元/人

2)省级教学名师      10000元/人

4、教改立项

1)国家级项目        10000元/项

2)省部级项目

重点项目           6000元/项

一般项目           5000元/项

5、优秀教学成果

1)国家级

特等奖    50000元/项

一等奖    30000元/项

二等奖    20000元/项

2)省  级

特等奖    10000元/项

一等奖     6000元/项

二等奖     4000元/项

三等奖     3000元/项

3)校  级

特等奖    2500元/项

一等奖  2000元/项

二等奖    1500元/项

三等奖    1000元/项

6、省级教育技术成果

一等奖    2000元/项

    二等奖    1000元/项

    三等奖     500元/项

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包括:网络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影视教材,论文(教学信息化建设理论与实践方面)等4类,其中论文类降一档奖励(论文类三等奖按300元/项奖励)

 

7、精品课程类

1)国家级   20000元/门

2)省级     5000元/门

3)校级     3000元/门

8、优秀课程

1)省级优秀课程

新评省级优秀课程  3000元/门

复核省级优秀课程  2000元/门

2)校级优秀课程      1000元/门

9、课堂(实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

课堂(实验)教学质量优秀教师   1000元/人

10、学生科技竞赛指导教师

1)国家级

一等奖(金牌)  5000元/项

  二等奖(银牌)  3500元/项

  三等奖(铜牌  2500元/项

2)省级

一等奖(金牌)    1500元/项

二等奖(银牌)    1000元/项

  三等奖(铜牌)     500元/项

11、教材

1)国家级

一等奖      10000元/项

  二等奖       6000元/项

2)省  级

一等奖     4000元/项

二等奖     2500元/项

  三等奖     1500元/项

四、几点说明

1)获奖成果必须冠以“东北电力大学”,其中,我校排名第一的成果,给予全额奖励;我校排名第二及以后的成果,按每排后一个名次奖金递减2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计算方法:全额奖励*[1-(N -1*25%],其中N为排名)。

2)学生科技竞赛指导教师同一成果获两个及以上等级奖励时,按高等级奖励,不重复计算。

3)学生科技竞赛(已由学校认定的竞赛)包括: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生命科学实验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语言文字基本功比赛;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亚太(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足球大赛;大学生ERP沙盘大赛; 3D创新设计大赛;测量技能大赛;大学生生物学实验技能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类竞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数字媒体设计类);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高职技能大赛。

4)艺术类专业学生竞赛国家级赛事包括:中国服装设计“新人奖”;CCTV服装设计暨模特电视大赛;上海国际服装文化节“中华杯”国际服装大赛;中国服装设计师生作品大赛;“大连杯”中国青年时装设计大赛;“东华杯” 中国服装立体裁剪造型设计大赛;中国职业时装模特选拔大赛;上海国际时装模特儿大赛中国总决赛;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教师在一个年度内指导学生获同级别多项奖项的,按一个奖项对待;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取得的最高级别一项奖项对待。

5)新增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的界定:必须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起,并由学校认定的学生科技竞赛项目。

五、本办法自2013年岗位聘任时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