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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院(系)教学管理规范(修订)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5:57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东电教字[2006]25号

一、总则

1、为实现学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稳步提高,特修订本规范。

2、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保障实现培养目标的根本性工作。院(系)是实施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3、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4、院(系)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院(系)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分析本单位教学工作状况,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稳定教学秩序,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1、建立院(系)教学工作分委员会。院(系)教学工作分委员会是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各学院院长应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教学秘书、教学干事在教学院长(主任)的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

3、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实行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院(系)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分别是两级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三、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1、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2、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要求,体现学校和本专业的培养特色。

3、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意知识传授、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

4、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的一般程序是:在广泛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遵照学校关于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由学院(系)院长(主任)主持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经院(系)教学工作分委员会讨论审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颁布执行。

5、培养方案的实施:

1)培养方案一经制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培养方案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及学分、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确实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2)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及其进程表”落实每学期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考核办法等。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教学运行环节。

3)授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要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目的及学时数等,制定学期授课计划。

四、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管理是按培养方案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也是教学管理部门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教学院(系)要做到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2、课程教学大纲。参照教育部提出的课程基本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或参照使用教育部组织制定或推荐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体现改革精神,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

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其内容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1)选聘教师。要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新开课教师必须经过所开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试讲合格后上岗。

2)组织任课教师在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编写或选用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制学期授课计划、教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和自检、自评教学质量的制度。

3)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积极采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质量。

4)编制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计划,并严格执行。积极探索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模式。

4、重视科学研究训练的组织与管理。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要纳入院(系)的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把课内和课外、集中与分散安排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并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

5、日常教学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运行表、课表、考试日程表,及时处理或上报出现的问题或事故,严格控制课表变更的审批,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充分利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6、教师工作管理。要做好每学年(或每学期)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与研究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7、学生管理。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咨询学生有关选课、课表、成绩、学分等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

8、教学档案管理。健全院级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确定保存范围和时限。教学档案内容分为:

1)一般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学校下发的教学文件、教学简报,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建设情况,校历、课表,院(系)建设发展规划,教学活动记录,及其它有关材料。

2)学生学习档案,包括历届学生成绩单、考卷、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资料,学生实习材料,奖励和处分的有关材料等。

3)业务档案,包括教师任课情况,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师进修情况,教学效果评估,学期教学检查,教学改革项目,优秀教学成果,精品课程、各级优秀课程、合格课程资料,教学奖惩情况等。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要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做好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2、教学质量检查。要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开展教学检查,其目的是掌握教学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改进教学工作。各院(系)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教学质量检查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教学工作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工作一般包括:校、院(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价;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等。

4、教学工作评价要经常化与制度化。各院(系)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特点,把教学工作评价的目标与内容作为日常教学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自评、自检工作,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不搞形式主义。

5、重视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管理。教学信息包括: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调查等,主要教学信息要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实现教学质量监控的闭环。

六、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应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在每项基本建设中要不断提出改革措施,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

七、教育研究

搞好教学管理,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研究为基础。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及教师的共同任务。教育和教学管理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重视素质教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