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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0:04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专业认证是教育部“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制定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标,全面落实“本科教学质量提升421工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认证工作,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竞争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南,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为先导,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推进专业按照新理念、新标准开展建设,凝练专业特色,健全专业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启动

在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以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为契机,在工学类、理学类、人文社科类专业全面启动学校本科专业的认证工作,各学院要将推进专业认证工作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项目,制定建设方案、做好工作计划、深入推进自评自建工作,逐步构建专业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二)整体推进

在各专业同步启动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认证协会和机构受理认证申请的规范程序和相关要求,在做好校内自评自建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各专业的自评自建情况每年推荐相关专业参加认证。不断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认证的合格率。

(三)优先投入

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投入”的原则,学校对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其各项建设需求。

(四)成果受益

学校将通过专业认证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成功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专业认证维持经费,用于专业的持续建设和持续改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 校长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主管科研工作副校长主管教学工

作副校长

成员:各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各本科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

1.研究决定学校有关专业认证工作的重大事项;

2.制定学校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对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查和指挥。

3.负责各学院专业认证工作组的交流与进度督查工作。

4.负责全校专业认证相关资源的统一调度。

5.协调相关专业聘请校外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

6.负责认证工作的组织申报,与认证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反馈有关信息。

(二)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实践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

成员:相关专业负责人、专业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

秘书:各学院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专业认证标准,全面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本学院专业认证启动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落实工作。

4.定期召开学院专业认证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前期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内容。

5.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

6.负责与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及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

7.负责按工作时间节点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工作进程

(一)启动阶段(20191月)

1.学校召开专业认证推进会,对全校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

2.各学院研究制定本单位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并报认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立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分工,正式启动专业认证各项工作。

3.各学院组织相关会议,组织所有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认真学习领会、理解专业认证的理念、内涵和总体要求。

4.各学院选派一部分深度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就专业认证工作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调研,在校、院两个层面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91-20199月)

1.各学院按照本单位《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业建设,修订培养目标、细化毕业要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反馈机制等环节。

2.学校定期召开专业认证推进会,对各单位专业认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4.各学院根据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相关认证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专业认证“申请书”,向学校申请认证申报工作。

5.各学院经学校同意申报后,邀请校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

2018年申请认证未被接受的专业要按照学校专业认证工作要求,制定后续申报工作计划,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持续改进,积极筹备2019年的申报。

(三)申报迎评阶段(20199月—2022930日)

1.各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专业认证申请书,并向相关认证协会和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2.通过申请受理的专业,在校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的协调和所在学院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吸收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撰写、修改与完善自评报告,形成基本完备的自评报告举证材料。

3.各专业根据认证协会或认证机构的指导开展自评、自建工作,不断完善专业各教学环节,做好专家进校的全面准备工作。

2018年申请认证并被接受的专业要按照认证要求,按时提交自评报告,做好认证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持续改进、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深刻领悟专业认证重要意义。专业认证对于大力推进我校专业建设,全面加强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构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工程人才培养框架和知识能力体系,实现与国际高等工程教育接轨,保证高等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准确把握专业认证文件精神。各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管理人员、教师、学生认真学习领会和理解专业认证的理念、内涵及总体要求,转变教育观念,克服等待心态,积极迎接挑战,以专业认证为契机,全面引领专业建设。

3.认真做好专业认证建设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理解认证要求,切实做好统筹推进工作。要广泛开展调研,通过自查掌握专业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在全国、全省所处位置,明确专业建设工作内容,将专业认证与日常建设工作有机结。要根据学校定位、行业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建立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矩阵,将认证改革落实到各具体教学环节,持续改进。

4.全员参与确保专业建设成效。专业认证是一项系统工程,认证标准严格、具体,现场考察仔细、全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负责做好全程组织、协调、指导与推进等工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形成相互配合、有效推进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