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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40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既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和工程师资质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既是教育部“五位一体”教学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卓越计划”人才培养质量验收的必要条件。为了落实学校“十三五”本科教学质量提升421工程,做好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颁布的《工程教育认证办法》(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附件2)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认证标准为指南,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为先导,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为引领,以校院两级自评为基础,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探索建立基于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促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我校工程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启动

为更好地实现我校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提升工程教育质量的总体目标,学校决定2017年正式全面启动7个“卓越计划”工程类专业的专业认证工作。各专业所在学院要将推进专业认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项目,全面推动相关的学习调研、建设方案制定、自评自建等各项工作。

(二)整体推进

在各专业同步启动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和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受理认证申请的规范程序和相关要求,从明年开始,学校每年将按专业认证的规范进程组织实施好校内自评,推荐“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参加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同时也鼓励各学院推荐其他非“卓越计划”工程类专业参加认证。在做好校内自评自建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认证的合格率。

(三)优先投入

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投入”的原则,学校对申请国家专业认证的专业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其各项建设需求。

(四)成果受益

学校将通过专业认证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成功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专业认证维持经费,用于专业的持续建设和持续改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庆 蔡国伟

副组长:杨宝忠王建国关晓辉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延鹏李勇李泓源孙自力孙斌时君友

宋人杰严干贵陈厚合杨永清杨晓军张海波

赵丽高海涛徐剑涛秦力曹生现戴可

鞠彦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

1.制定学校实施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对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查和指挥。

2.负责各相关学院专业认证工作组的交流与进度督查工作。

3.负责全校专业认证相关资源的统一调度。

4.负责专业认证院系认证支撑材料的督查工作。

5.协调相关专业聘请校外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

6.协调申报专业与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及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

(二)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实践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

成员:相关专业负责人、专业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具体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本学院专业认证启动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

4.负责与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及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

5.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工作进程

(一)启动阶段(201761-731日)

1.动员与学习

学校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推进会,对全校7个“卓越计划”工程类专业启动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

相关学院要组织申报专业所有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认真学习《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等文件,理解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

在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相关学院选派一部分深度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就专业认证工作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调研(可在今年暑假及之后时间安排),在校、院两个层面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

2.专业预申报

相关学院至少各推选1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申请认证(同时鼓励推荐其他非“卓越计划”专业申请认证),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及主要任务》(附件3)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附件4)格式要求,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初稿,实施专业预申报。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781-2018315日)

1.自评报告

试点专业按认证标准要求和《自评报告》样本,全面准备、正式撰写《自评报告》,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根据专业认证标准,列出相关文档索引,即要求对于每部分描述的内容,提供相关的管理文件、教学活动历史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合作协议或其它相关记录的名称,供现场考察时查阅。

2.支撑材料

按标准要求重新描述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合理、明确、具体;毕业生要求需包含“标准”中涉及的每一项要求;构建能力、目标与课程、教学环节矩阵表;提供历次修订培养方案的相关资料。

(1)整理反映学生目标达成的文档资料;整理专业培养目标实现状况定期评估文档与信息。

(2)每位任课教师按教务处提供的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模板,撰写、整理所教课程大纲、教案,明确各门课程承担的学生能力目标、目标实现方式及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

(3)整理各课程作业、考试、考核、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材料。

(4)各专业向相关职能部门索要各类制度、举措、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自评报告》要求分条逐项进行归纳、汇总。

3.附录材料

(1)学生指导相关文档与记录索引。

(2)近五年内培养目标修订相关记录文档索引,包括社会机制参与活动的记录。

(3)近五年内毕业生反馈信息相关文档记录索引。

(4)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材料。

(5)全部课程的大纲(课程大纲应明确:①本课程的课程目标;②课程目标与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③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对应关系;④课程考核方式;⑤任课教师名单和最近三届学生成绩分布。

(6)近三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清单。

(7)最近的一个完整年度的本科生课程表。

(8)过去4年中教学过程控制中形成的对毕业要求评估的主要数据记录索引。

(9)全体教师的专业简历。

(10)全体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简历。

(11)本专业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统计数据(本项数据仅作为判断教师整体工作负担的参考)。

(12)近三年实际进入企业合作实践基地的学生以及实践内容。

(13)近两年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学生名单与各人参与活动简述。

(14)近两年参加社会实践平台活动的学生名单与各人参与活动简述。

(15)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

4.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专业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及主要任务》(附件5)、《职能部门专业认证自评阶段主要任务》(附件6),做好指导、服务和配合工作。

(三)预评整改阶段(2018316日—2018930日)

1.材料审查

学校聘请若干校外专家,审阅各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形成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各专业。

2.组织申报

相关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制订该阶段整改方案,完成专业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学校与专业概况、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概述,并附新修改的专业培养方案,于2018年10月底前提交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秘书处,土建类专业于2018年8月10日前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估委员会。

(四)申报迎评阶段(2018101-2019531日)

1.完善自评报告

通过申请受理的专业,在校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的协调和所在学院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吸收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撰写、修改与完善自评报告,形成基本完备的自评报告举证材料。

2.模拟认证

学校对准备正式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进行校内模拟认证。专家组以校外专家为主,认证过程完全参照专业认证规定程序进行,包括审阅自评报告、实地考查访谈、反馈考查结论等环节。

3.专家现场认证

做好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各专业类委员会专家的联系沟通工作,做好专家进校的全面准备工作,迎接并配合专家组在校期间的认证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深刻领悟专业认证重要意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于大力推进我校工程教育改革,全面加强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构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工程人才培养框架和知识能力体系,实现与国际高等工程教育接轨,保证高等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准确把握专业认证文件精神。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补充标准以及认证工作相关指南、办法等是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学院必须组织管理人员、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并要求参加认证准备的专业依此制订方案、计划,全力以赴开展专业建设、材料准备、自评和迎评工作。

3.认真做好专业认证建设工作。学院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主体,学院院长是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全员发动,充分理解认证要求,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统筹推进工作。专业负责人是专业建设与专业教学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专业认证工作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握认证标准,切实做好对标自评、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撰写、材料整理、考查准备等各项工作,专业相关任课教师、学生必须积极参与、配合校内自评、材料整理、专家进校考查和考查汇报等各个环节工作。

4.全员参与确保专业建设成效。专业认证是一项系统工程,认证标准严格、具体,现场考察仔细、全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负责做好全程组织、协调、指导与推进等工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形成相互配合、有效推进的工作局面。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办法》

2.《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3.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及主要任务》

4.《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5.职能部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及主要任务》

   6.《职能部门专业认证自评阶段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