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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2023年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51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活动安排,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24年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及2023年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参与计划的学生以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3-5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原则上要求参赛学生为2022级或2023级的学生,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等工作,按照申报限额排序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2.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并覆盖本单位的各个专业,具体申报数量请参见附件1

3.各学院需严格审查,往年(2023)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包括吉林省和校内)不得重复立项,每名学生每年只能主持1个项目;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只允许指导2个项目。

4.该计划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要向全体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动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等工作。

2.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学院领导小组。

3.各学院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的成员、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组织答辩确定推荐项目,并按照答辩结果排序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4.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全校最终的评审结果排序,确定出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并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学院要按照本学院推荐的数额,于520前将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1份报送教务处

五、2023年项目结项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2023年东北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附件4)和2023年吉林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告(附件5)以及学院结题情况总结(附件61527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数量;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附件3: 2024年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附件52023年吉林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附件6学院结题情况总结;

附件72023年吉林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8: 2023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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