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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多媒体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4:56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多媒体教学管理,全面掌握多媒体教学现状,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保证多媒体教学质量。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多媒体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使用“多媒体”及“多媒体+板书”教学手段的课程。

二、工作流程

1.学院(中心)要对本单位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的课程予以备案,并参照《东北电力大学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评价标准》,于2022225日前完成本单位承担课程的多媒体课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电子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备案。

2.学校督导组将结合学院(中心)多媒体课件自检情况,对多媒体授课课程开展随机听课,并及时反馈评价结果。

3.学院(中心)将学校多媒体授课评价结果,及时通报相关教师;对反馈评价效果不好的多媒体授课课程,学院(中心)要组织整改完善,并提交整改说明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4.学期教学检查期间,学校对多媒体授课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多媒体课件,暂停教师使用多媒体授课一轮。

三、工作要求

1.授课教师应在开学前完成2/3教学内容的多媒体课件制作。学院(中心)要将多媒体授课督导作为学院督导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学院督导听课工作对多媒体授课进行有针对性的听课评价、反馈和整改,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

2.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多媒体授课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以多媒体教学为主课程和教师的全覆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提升教师的信息素养、提高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制作质量和整体水平,有效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

3.对学校抽查不通过的多媒体授课课程,经整改、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督导组开展为期一学期的听课评价,合格后方可恢复多媒体授课。对未按学校要求执行的学院和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学院(中心)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课程检查结果备案表

      2.东北电力大学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评价标准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12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