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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级学生自修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0:25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11023-10241030-31日,组织进行2018级学生未修得学分课程的自修考试工作,请各学院根据附件:自修考试课程及学生名单进行考试安排,并将考试安排表(电子版)及监考安排表(电子版)于108日前发送至邮箱:87904664@qq.com,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将于1013日公布。请各学院通知相关教师做好命题及送卷工作,并督促相关学生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

本次考试结束后,2018级学生若仍有不及格课程,可依据《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视本科就读年限的具体情况自愿申请降级。

附件:自修考试课程及学生名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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