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全面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决定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培训方式和地点
依托腾讯会议开展线上集中培训,地点在学术中心。
二、培训对象
1.学校分管实验室管理建设工作的主管领导、实验室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资产处、保卫处等)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各学院院长(含工程训练中心)、书记、教学副院长及实验室主任;
2.各类国家级、省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所有实验教师。
三、培训内容
教育厅邀请省内外专家围绕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政策形势、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培训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实验室安全建设工作,事关学校安全稳定大局,至关重要、意义深远。从2021年起,省教育厅将每年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2.各教学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和培训工作,请通知本部门参训人员于12月15日前填报参训回执表单:https://jinshuju.net/f/MgrUdx。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