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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4:32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学校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学工部、团委负责人按时参加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上述各单位填写附件3:《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参训教师报名汇总表,于明天上午OA给教务处刘冬云,并通知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务必于明天(19日)中午12点前登录https://jinshuju.net/f/eIixH9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工作。

学习方式:学校设两个分会场,机关及学院领导干部在一会场,地点:媒体楼109;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在二会场,地点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四教B327

培训时间:11239:00-16:45248:30-16:45,具体时间参看附件2

参加培训人员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能参加培训。

附件1: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附件2:《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3:《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参训教师报名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011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