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依据《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竞赛实施细则(修订)》(东电教发〔2020〕19号),定于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竞赛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 竞赛时间安排
1. 初赛:由各学院(中心)组织完成。比赛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初赛结束后,学院将初赛总结和推荐学校决赛名单(按参赛组别和学科排序)于2021年2月26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一教211室)。
2. 决赛:由学校组织完成。包括教师参赛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教学和结果公示等环节。比赛时间为2021年3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 其他事项均按《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竞赛实施细则(修订)》要求执行。
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竞赛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2:2020-2021学年教学竞赛各学院推荐决赛名额分配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