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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九届高校教学名师第二届教学新秀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15:03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各学院(中心):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九届高校教学名师、第二届教学新秀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0]13号)精神,在全校各学院(中心)范围内遴选推荐吉林省高校教学名师、教学新秀人选。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教学名师

1.候选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牢固树立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一体的育人理念,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近5年(20151月以来)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等师德师风问题。

2.候选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011日以后出生)。

3.候选人须在教学一线工作,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3学年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5年(20151月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近两届(2014年、2018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5.其他条件参照《吉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教学新秀

1.候选人理念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潜心教学。牢固树立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一体的育人理念,主动承担起育人责任。

2.候选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

3.候选人须在教学一线工作,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3学年每学年主讲本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00学时以上。

4.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

5.其他条件参照《吉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新秀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在教学名师、教学新秀遴选推荐过程中,已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申报评选,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吉林省首届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首届吉林省本科院校教师说课大赛、近5年学校教学竞赛和教师说课大赛中获奖的教师以及“十二五”、“十三五”学校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师教学标兵。

二、推荐名额

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分别推荐,每个教学单位(中心)最多推荐1人。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推荐限额和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将推荐结果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送(包括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资料)。

(二)学校遴选。学校组建专家组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布。遴选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送吉林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五、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遴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遴选推荐工作。

各单位须对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于2020922日前,统一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一教2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26066717@qq.com。收件人:刘冬云,联系电话:7367。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联系人:陆兴发、刘冬云

联系电话:65867367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九届高校教学名师、第二届教学新秀工作遴选推荐的通知”(吉教高[2020]13号)

附件2:“吉教高[2020]13号”通知相关附件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914


 

附件